各单位:
16877太阳集团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中期票据(包括但不限于科创票据、永续中票等特定品种票据;永续中期票据则基础期限及重新定价周期不超过5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存量有息债务及科技创新领域用途等。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名称、范围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16877太阳集团中期票据发行项目(选取主承销商)
(二)、项目内容:中标单位担任招标人中期票据的发行与承销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工作、票据发行、票据上市推荐和发行后服务;协调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需各专业机构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等。
(三)、发行总额:申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中期票据(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总额度的权利),拟择机分期发行,具体规模将以监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分期发行票据并确定分期的数额,以及最终发行数额。
(四)、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发行期限的权利)。
(五)、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六)、发行时间:2023-2025年(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发行时间的权利)。在获得主管机关对本次票据批准后,在批文有效期内安排发行,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需求和资金市场情况,建议具体的发行时间安排。
(七)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银行金融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金融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予以签字确认,查询结果应归档保留。);
3、与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书面声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制作:
(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报价,应根据招标范围、服务时限等要求,报出最具竞争力的合理报价。
(二)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服务本项目的性质、要求、风险、成本费用、税金、合理利润,按照发行人民币40亿元确定承销费用,若最终发行总额不足人民币40亿元,承销费按照实际发行金额计算。
(三)招标人设定承销费率上限为0.08%(含),下限为0.01%(含),投标人的报价为承销费率。投标人对承销费率的报价高于0.08%或低于0.01%的为无效报价。
(四)本项目所涉及的金额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本项目采用固定承销费率形式报价,报价单位为百分比(%),含税价格。
(五)投标报价包含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所需的承销商组织协调费、申报材料制作费用、项目团队差旅费、承销商包销费用(包括支付给承销团成员的费用)、税金(全额含税发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招标项目、达到招标人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不得以错报、漏报、市场变化或政策变动等理由修改该费率或要求增加其它费用。
(六)投标人只允许一种报价/方案,任何有选择报价/方案将不予接受。
(七)中标人收款时必须开具有效发票给付款方。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八)在邀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前完成报价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资格性文件
5.不存在对票据发行承销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处罚承诺书
6.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介绍
7.履约进度计划
8.报价一览表
附件为参考格式。
(九)投标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 月14日下午14点30分(如有澄清变更通知的以澄清变更通知),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三、开标评审
本单位将按规定,在指定人员的监督下开标,并由16877太阳集团采购小组进行评标。采购小组以公平、公正为原则,采用百分制打分法,按综合评审要求评出投标人的总得分并由高到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将从中标候选人确定两家中标人为主承销商,其中评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为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承销比例为60%,评分排名第二的中标人为联席主承销商,承销比例依次为40%。本次招标项目承销费率的中标价格为两家中标人报价的最低价。本次票据受托管理人由招标人在两家中标人中指定。
投标人需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我司将不对上述费用负任何责任。
四、综合评审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020-82114452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绿地智慧广场46-48号E栋33楼
顺祝商祺!
16877太阳集团
2023年7月4日
附件1:投标函.doc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doc
附件4:不存在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销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处罚承诺书.doc
附件7:履约进度计划表.doc
附件8:投标报价书.doc
附件9: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doc